光谷教育学院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我院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加强党务、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面向教职工、面向全体学生,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二、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师生公开。
1、学院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执行不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4、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5、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6、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7、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公开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支部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支部大会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重大决策作出后要向师生公示,形成共识,赢得师生支持。
四、公开时间和形式
党务、政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学校党委审批后公开。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媒体或在党务公开栏和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