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规定
考前准备工作要求
1.理论考场准备包括:考试时间、考场布置、机考网络环境和保障要求等。理论考场应为安静整洁、通风明亮、便于管理的标准教室,每个标准考 场考生不超过30名,单人单桌,前后左右间距保80厘米以上。
2. 实际操作考场(点)准备包括考核设备、工具、材料和场地、工位设置要求等。实操操作考场应整洁卫生、宽敞明亮;设备仪器完好(经检测,性 能正常、精度在要求范围内),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单人、单工位,相邻工位互不干扰;应备的工卡量具、原材料必须齐全,还应配备足够的设备检修与材料供应人员;考核时现场应设立警戒线,专人值守,严禁无关人员 出入。
3.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若干,主考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主考由认定机构负责人担任,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考点的考务工作。
4. 每个理论考场至少设监考人员 2名,监考人员应选派责任心强、工作细致、有监考经验的人员担任。监考人员队伍需相对稳定。
5. 每个实际操作考场至少配备考评人员3名,组成考评小组,设考评组长1名。考评人员人数与考试工位数比例按国家职业标准有关规定确定。
6.考点配备医疗、保卫、后勤、流动监考等工作人员,负责考试期间考场安全和服务等工作。
7.考点应设置考务办公室、应急考场、保密室、医务室以及考生禁带物品存放处等,配备考试所需的工作人员证卡、纸张文具、监考设备等。
8.考点应在考试前一天张贴考场分布示意图和路标,同时张贴考试时间表、考场规则和考生须知等,并组织考生熟悉考场、设备和工位。
理论考试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考务人员关于考务管理办法、考场规则、考生和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等内容的培训工作。
2.考前公布考场规则、考生违规违纪处理规定等有关事项。组织检查考前准备工作情况,考场经主考检查验收合格后封闭待用。
3. 根据题库管理要求领取试卷,考前1小时运抵考点,并办好交接手 续,妥善保管。考试科目为两科及以上的,要按考试时间依次分别存放、复核,避免错乱。智能化考试,提前一天做好机房调试,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4. 考前40 分钟,所有工作人员到达考点办公室,接受主考临场指示,核准时间,佩戴工作标志,做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考前30 分钟,监考人员领取试卷和考务用品。考前15分钟,监考人员组织考生进入考场,对照考生签到册,核对考生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对号入座,考生签字确认。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宣读考生注意事项,并要求考生将通讯工具电源关闭,并与其它非考试用品一起存放到指定位置。考前 5 分钟,监考人员向考生分发答题卡(纸),并要求其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同时监考人员向考生分发试卷,并提醒其核对、清点试卷,但不得答题。
5.考试开始,考点统一发布开考信号,考生开始答题。监考人员需再次逐个查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核准考生身份。证件不齐或有疑问者应报告考务办公室,由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 考试开始 30分钟后,各考场清查考生参考、缺考人数,并再次检查 核对全部考生的试卷、答题卡的姓名、考号的填涂情况,防止误填误涂或窜填窜涂。考试终止前 15分钟,向考生预告时间。
7.考试结束,考点统一发出终止考试信号,考生停止答题,并整理好答卷反扣在桌上,试卷经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后,方能离开考场;各考场监考人员必须保证考试试卷、答题卡(纸)一份不少,完整无缺。
8.考场监考人员收集、清点试卷,将已答试卷和缺考试卷按准考证号 顺序进行整理(备用的空白试卷一并附后装订)后,送交考点办公室逐一验收。试卷验收合格后立即按要求装订、密封,由各考场两人以上监考人 员签字确认。
9.评价机构指派专人接收试卷等相关资料,并按试卷交接单的数量和要求逐一验收签字。按规定的送卷时间,专人将试卷安全送达指定地点。
实际操作核工作要求
1. 认真做好考务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考务管理办法、考场规则、安全 操作规定、考生和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等。
2. 考前公布考场规则、考生违规违纪处理规定等有关事项。组织检查 考前准备工作情况,考场经主考检查验收合格后封闭待用。
3. 每个实际操作考场至少配备考评人员3名,组成考评小组,设考评 组长1名。考评人员人数与考试工位数比例按国家职业标准有关规定确定。
4. 开考前 40 分钟,考评组长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题,然后到考场检查分发备料、察看设备,研究评分标准。开考前15 分钟,考生持身份证、准考 证,携带规定的工卡量具、原材料进入考场。考评人员检录并查验考生证件
及携带的工卡量具、原材料无误后,抽签确定工位,并签字确认。考生对号进入工位,按要求摆放、检查工卡量具和原材料,熟悉设备;考评人员拆封分 发试卷。
5. 考试开始,由考评人员统一发号指令操作,并计时。考生根据本工种 的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和操作规程独立完成作业。不得随意串岗、换岗和借用工卡量具、原材料,不准互相串通和替代。考生应保持考场安静, 维 持良好的考试秩序。
6. 考评人员、监考人员要对所负责的工位认真监督,不得对考生进行 指点或评论。因设备和考场问题延误时间,可由考评人员记录并顺延。
7. 考试结束,考生立即停止操作,无视停止口令继续操作者成绩作废。 做完工件交由考评、监考人员封存,不得在试件上留任何标记。考生操作完 毕离开现场前,应按文明生产要求对现场进行清理,出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 逗留、喧哗。
8. 考评人员、监考人员对考生安全文明生产情况、操作完成时间及违规 违纪情况等,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内部质量督导人员对考评过程进行监督 检查,对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9. 考生完成的试件由监考人员(或由监考人员通过工件传递员) 交给 编号员。编、打号时须认真填写编号记录,记录严格保密,并密封妥善保管, 登记、统分时方可开封对号。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编、打号现场。
10. 试件打号后,需要装袋密封的,应装袋密封并由编、打号人员在封 袋上签字后交考务组存放;需要当即送考评组评判的,编号员应通过工件传 递员迅即送达。工件转交过程中应办理转交手续,以防丢失、损坏。
理论考试考场规则
1. 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并将“双证” 展放在座位的左上角,以便查对。
2. 笔试考试考生允许带铅笔、橡皮、黑色中性笔,不得携带书籍、纸张 等;移动电话必须处于关闭状态或放于指定地点。
3. 考试开始 30 分钟后,迟到者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30 分钟以后场内 人员方可交卷出场。
4. 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询问;若属试卷分发错误、试卷缺页、 试题漏印、字迹模糊等或是上机考试计算机问题可举手询问。
5. 笔试考试选择题、判断题的答案使用2B 铅笔涂写在答题卡上,答在试 卷上或草稿纸上无效;简答题和计算题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在答题纸上,并在答 题纸上注明工种和试卷代码,在试卷密封位置写明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
6. 笔试考试答题卡要妥善使用,各项信息须在监考人员的讲解下认真 准确涂写。答题卡不得折叠。
7. 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严禁代替他人考试。考场内不准吸 烟,不准喧哗,不准左顾右盼,严禁撕毁、传递或交换试卷或答题卡。
8. 考试结束铃响时,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人员验收试卷和答题卡 后方可离场。离开考场时,不得带走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
9. 考生要尊重监考人员,服从监考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的 正常监考工作。
实际操作考核考场规则
1. 考生必须服从考评人员和工作人员统一指挥,在规定区域等候,非 本场考核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2. 考前 15 分钟,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携带规定的工卡量具、原材料 进入考场。考评人员检录并查验考生证件及携带的工卡量具、原材料无误后,抽签确定工位,并签字确认。迟到5 分钟取消该项考核资格。
3. 考试开始,由考评人员统一发号指令操作,并计时。考生根据本工 种的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和操作规程独立完成作业。考核期间不得随意串岗、换岗和借用工卡量具、原材料,不准互相串通和替代。
4. 考试结束,考生立即停止操作。做完工件交由考评、监考人员封存, 不得在试件上留任何标记。考生操作完毕整理好个人物品和现场,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5. 严格遵守考点安全规定,杜绝人身和其他事故发生。
6. 文明礼貌,尊重考评人员,不得与考评人员无理纠缠,影响正常
考核实际操作考场安全工作规则
1. 各类设备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2. 考场负责人兼任考场安全管理,负责整个考场的安全检查。遇到安 全操作要求较高的职业(工种),要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3. 考场具备消防安全设施及与考试有关的安全保护措施,禁止有易 燃、易爆和一切不安全隐患的存在。
4. 考前,考场负责人向考评人员及考生宣读安全注意事项。
5. 考中,发现违规或违章操作,立即纠正或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
6. 考后,清理考场,关闭运行设备,切断电源。
7. 定期对考场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8. 如发生安全事故,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
考务管理岗岗位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 办法。
2. 认真执行质量检查和质量督导要求,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质量。
3. 负责制定、执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 负责组织报名与审核工作。
5. 负责组织理论考试阅卷工作。
6. 负责考场编排和验收、技能考核成绩汇总等工作。
7. 负责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组织与管理工作,确保认定过程符合 规定。
8. 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技能人才评价服务平台使用。
9. 负责考评人员、内部质量督导人员、专家队伍的资格审查、培训、使 用和管理。
10. 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的质量检查和督导。
11.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保密管理要求
1. 试题、资料和涉及保密内容的文稿、U(硬)盘在传递过程中要有专 人负责,严禁在无保密设施的通信设备上传输秘密文稿。
2. 试卷、U(硬)盘等保密资料要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资料柜内,由题 库管理部门负责,专人保管。保密资料借阅须经评价机构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建立严格的登记手续。所有保密资料不准私自摘录,不准擅自给他人 传看或对外传播。
3. 保密资料要由专人负责管理。
4. 外出工作须携带试题或 U(硬)盘等涉秘资料,须经评价机构负责人 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并要二人同行,做到密件不离身。严禁携带试题(硬)盘等涉秘资料出入公共场所。
5. 评价机构人员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应交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需要复印、打印涉密资料,须经评价机构负责人审查批准,严格控制打 印、复印数量,并建立登记制度。
6. 试题库、印刷室和考务部门计算机室,属评价机构重点保密场所,严禁 闲杂人员进入。试题库接待外来人员须经评价机构负责人批准。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明确划分范围,未经允许不得进行拍照或录相,采取保密 措施,标明禁区,不能擅自扩大范围。印刷室要做到门窗牢固,钥匙专人保 管。
7. 认定成绩发布前,任何人不得外泄或公布。
8. 加强计算机使用的安全保密检查。网络操作人员要树立防范意识, 定期对网上信息进行保密检查。
9. 对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采取访问控制、数据保护等安全技术措施, 使用的软件必须符合安全、保密的要求,系统的访问应当按照权限控制, 不得进行越权操作。
10.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把保密资料私自处理。销毁保密资料必须经评价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造册,由综合管理部门指派专人护送到指定地 点监督销毁。
11. 如发生泄密事件,由泄密部门填写失泄密报告单,及时上报评价机 构负责人。
12. 对于违反规定发生失泄密的或将内部资料擅自出售(赠送) 给外单 位人员的,责任人须写出书面检查,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对于故意泄密或 发生泄密事件隐匿不报、知情不报者,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公正严谨、科学高效、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保证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及时妥善处理认定工作中出现 的突发性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本机构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评价机构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认定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二)工作职责
1. 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对策、处理措施及应急处 理预案并组织实施。
2. 将防止突发性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3. 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人,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4. 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应急处理措施。
5. 总结推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经验和做法。
二、基本程序
(一)了解情况,立即上报。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向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在实施认定过程中,一旦发生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本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处置果断、防止扩散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 的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影响,维护考生的根本利益,确保考试资料安全保密,保证考试正常有序进行。
(二)研究措施,提出意见在充分掌握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后,应急处 理领导小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上报。根据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视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电话报告、传真报告、 文字报告等报告形式。报告内容包括:试卷运送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试卷保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考场出现的问题、需要报送的其他问题。报告程序 分为初次报告和阶段性报告。
初次报告应在发现突发事件10 分钟内,由事件发生地工作人员向本考 点负责人报告,事件发生地负责人向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报告。阶段性报告由事件发生地指定专人动态跟踪事态发展及处理过程,对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过程各项决定及工作程序及时记录并上报突发事件应急 处理领导小组,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全程处理过程总 结上报。
(三)保密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制度,遵守保密工作纪律,确保 工作安全规范。
四、事件处理后续跟进
(一)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考务管理责任人要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并 防止突发事件再次发生。
(二)处置报告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考务管理责任人应向评价机构负 责人提交突发事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的原因、处理经过、处 理结果、社会影响等。
(三)新闻发布与宣传报道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要严格宣传报道归口 管理,注意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的主动权,统一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 论。
(四)评估突发事件结束后,考务管理责任人要组织专人对事件进行调 查,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根据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改和完 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
(五)考务管理责任人要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突发事件有关人员 的责任,对事件处置过程中有功个人进行表扬。
五、应急保障
(一)考务管理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置、报送各个环节,完善信息传输渠道,随时保持信息报送通畅,通讯设备 完好。
(二)考务管理责任人在考试期间要安排专人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处理领 导小组成员和考点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注视事态发展,随时沟 通,妥善处理突发事件。考试期间设立突发事件报告电话,指派专人值守; 考务管理责任人负责人及联系人移动电话须 24 小时开机,不得人机分离。
(三)考务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处理突发事件预案的培训、宣传和普及工 作,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考试期间任何人员未 经批准不得接待新闻单位的采访;关于突发性事件的各种问题以及考生的各种意见和要求,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进行解释和解决。